导读: 雇主险赔完钱不给员工怎么办?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向企业支付赔款,而受伤员工尚未获得依法应得的赔偿,可以要求企业说明赔款用途,并依据劳动关系、工伤认定及赔偿责任依法维权。《保险法》第六十五条明确,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未向受损第三者赔偿的,保险公司不得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保险金。但员工能主张多少,还要区分商业保险赔款与法定工伤待遇。
员工受了伤,医药费还没结清,企业却告诉他:“保险公司已经赔钱了。”本以为终于可以拿到赔偿,结果等了一个月、两个月,公司始终没有付款,甚至以保险是公司购买的为由,拒绝把钱交给员工。
保险公司赔了,受伤的人却没拿到钱,这笔赔偿究竟应该归谁?
这个问题不能只看钱进了哪个账户。雇主责任险的性质、企业是否已经履行赔偿义务,以及员工依法应获得多少赔偿,才是解决争议的关键。
保险公司把钱赔给企业,合法吗?
雇主责任险是一种商业责任保险,主要保障企业依法应承担的雇主赔偿责任。它与员工个人购买的意外险不同,企业通常是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。
但企业是被保险人,不代表赔款可以任由企业支配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六十五条规定,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对受损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后,保险公司可以依法直接向第三者赔偿;被保险人未向第三者赔偿的,保险公司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。
不过,需要区分一种情况:如果企业此前已经向员工支付了依法应承担、且属于保险合同保障范围的赔偿,保险公司随后按照合同向企业支付相应赔款,就可能属于正常的责任保险补偿。
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公开的一起案件中,企业向受伤员工支付了1.5万元就业补助后,保险公司向企业赔付了1.5万元。法院根据企业实际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合同约定审查了后续索赔争议。
因此,不能仅凭保险赔款进入企业账户,就认定企业违法。
公司拿了10万元,员工能要求全部拿走吗?
未必。这里有一笔账必须算清楚。
假设某企业购买了雇主责任险,保险公司针对一次事故核定支付10万元。这并不意味着员工仅凭保单存在,就当然拥有整笔10万元保险金。
需要进一步核对:企业依法应承担哪些赔偿责任,已经实际支付了多少,以及保险公司支付的10万元分别对应哪些赔偿项目。
如果企业已经依法向员工支付了全部相关赔偿,后续保险赔款可能属于对企业已承担责任的补偿。
如果企业只支付了部分赔偿,仍拖欠依法应承担的金额,员工可以针对未获支付的部分依法主张权利。
尤其要注意,商业雇主责任险约定的赔偿限额,并不等于员工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能够享受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。两者需要分别核算。
公司拒绝付款,员工该怎样追讨?
与其反复要求公司“把保险钱交出来”,不如先确定企业究竟拖欠了哪些应付赔偿。
如果属于工伤,应及时办理工伤认定,并在符合条件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争议,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解决。
员工可以整理工伤认定决定书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、医疗资料、工资记录、赔偿协议及已有付款凭证,向企业正式提出支付要求。
协商不成的,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。对于保险公司是否违反责任保险赔付规定、员工是否能够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等问题,则需要结合《保险法》第六十五条及具体案情,选择相应的民事法律途径。
如果企业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,也不能因此拒绝支付法定待遇。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这种情况下发生工伤事故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;符合规定而单位不支付的,还涉及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及追偿机制。
一份保险单,不能成为拖欠赔偿的借口
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,本来是为了分散用工风险。发生事故以后,商业保险理赔与员工依法获得赔偿,应当按照各自的法律规定有序处理,而不是让受伤员工在企业和保险公司之间反复奔走。
如果企业已经足额履行赔偿义务,员工不能仅因保险公司向企业付款,就要求重复领取同一笔赔偿;如果企业仍拖欠依法应支付的待遇或赔偿,也不能用“保险款属于公司”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。
雇主险可以帮助企业分担赔偿责任,却不应该成为受伤员工拿不到合法赔偿的理由。钱可以按照法律和合同约定支付,但依法应承担的责任,不能随着赔款到账就消失。